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題目會不會很怪?呵呵,還好啦,讓我解釋一下。

雖然我和陳先生不算「閃電結婚」,不過說真的,也是算挺快的了。2007的西洋情人節,是我們在一起的「第一個」情人節,但同時,也是我們婚前「最後一個」情人節。

所以那天我跟他說:「ㄟ,今年情人節,是我們在一起的第一個情人節耶...不過也是我們婚前最後一個情人節了。」然後過兩天再無聊的對他哀說:「跟你在一起好像沒什麼驚喜耶,有點無聊說...」他的反應是:「哪有沒驚喜?哪會無聊?」一副無辜的樣子。

哈哈,我根本是撒嬌跟他隨便說說,也沒特別期待什麼,因為我們兩個最近都很忙,一直跑台北買東西。去台北,當然是他開車,我有時候還會利用車上時間跟他碎碎念很多事,所以他身體與心靈無時不刻都在忙碌著。

情人節前兩天,我突然覺得最近好忙,而且訂婚將近,一堆事還沒做,還是待在家裡包裝擺禮,要不租個片子悠哉的看,下午再去做個臉,不要搞什麼活動了。心裡想好之後,問他:「情人節活動你想了嗎?」沒想到他真的規劃了。他說了一套全天性的完整行程,從桃園玩回來。嗯,我是覺得點子不錯,但是我竟然機車的跟他說最近好累,在家裡就好了~(他一定在心中OS~這女人~~~)

情人節前一天,我們一起下班離開,他先抱一堆東西走向車子,然後跟我說辦公室還有東西,要回去拿。我在車上等他,也沒多想,結果他扛出一個大紙箱....我立刻心裡就明白了。他上了車喜孜孜的問他:「親愛的,這是我的禮物嗎?」他說對呀....我立刻不好意思起來,因為昨天不但推翻了他的情人節計畫,也還順便笑他跟他在一起都沒驚喜好無聊~

回到家之後,他把愛心氣球放了出來,上面是「I LOVE YOU」。接著拉出大紙箱裡的東西,是一隻熊熊抱著玫瑰花~雖是情人節應景的禮物,已經多到路上花店都可以看到,但我還是很高興,一直拿著相機拍他獻花的樣子。(正襟危坐含情脈脈的等著收禮物嗎?哈,別鬧了,一直按快門才是真的)

這一次是金莎花夾帶真花~是陳先生第一次送我真花,上次求婚是金莎花。陳先生三次送我花都一定會有金莎,我真的看起來有這麼愛吃巧克力嗎?不過話說回來,我前幾天一個人開車時,想到其實薪水都貢獻給家裡與婚禮的陳先生,我心中只期待他能送我一盒巧克力,當作是節日的禮物,我就很高興了,真的沒希望他去多花錢。至於為什麼是巧克力呢?....嗯,沒錯啦,我是真的很愛吃巧克力,哈。

我非常的意外,也相當開心。心底有點心疼他花了很多錢,最近準備婚事花錢如流水。但我把頭甩一甩,覺得他都已經花了,有這樣的心意,我就要開心的接受,被把他做的一點一滴放進心底。

我問他:「那你要什麼情人節禮物?」他指指腳上的clarks的新鞋子說:「不會呀,妳送我了」我說那不算啊,公款出的錢,他覺得無妨啊,不要叫他「走路」就好(又讓我想起大學認識的一對情侶,女孩送了鞋給男孩後男孩就跑了,女孩咬牙切齒的告誡我,絕不可送鞋給情人)

隨花附上還有一張卡片,卡片上寫得很動人,不過,擺明不是他的字跡嘛~我把卡片一丟「為什麼不是你的字?」他還洋洋得意的說:「妳不知道現在花店服務有多周到嗎?把資料給花店,他們連卡片都可以準備好」聽起來真是一整個怪~所以我要求陳先生要在卡片最後劃押簽名,免得以後給我推翻卡片上的海誓山盟:「那又不是我的字!」

哈,開玩笑的,能一直在主裡的弟兄,就是海誓山盟的最佳保證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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