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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腦力強烈退化、記憶力還給上帝」,這是我最近的心聲。要不然也可以說,從25歲以來,一直苦於記憶力成垂直線的退步,直到現在發現已跟老嫗無差,我可以轉眼就忘或徹底想不起來某些事,慘的是那些事通常都是老闆親口交辦的工作。

哼,想我年輕時,記憶力可是好得不得了,朋友說我是錄音帶,play鍵按下去,我可以把一件事重複的跟不同的人說,而且字字不漏,每一個語氣轉折或音調變換處,會跟第一次說一模一樣,好像背熟的稿子。

然而這種功力,現在只成壓箱的回憶,好像是前輩子的事。

有時候「忘記」只是像毛線團暫時找不到線頭,只要一找到,一拉起,即可順暢無比。但我已經嚴重到即使老闆再提起那些我忘了的事,我卻像進入迷霧中,無法聚焦,眼神渙散的想不起來任何的隻字片語和相關線索,好像從來沒有這件事一樣。

這使我感到很困擾。

別說我該使用記事本或行事曆,我有。我覺得我失去的,是那種本能。或者該說,人生的前25年把那種本能發揮到淋漓盡致,我專注在每一個人說過的每一句話,常把身邊的人搞得無法招架,身心俱疲(沒辦法,誰叫我不但是錄音帶,我還是個錄音機);所以從26歲開始,上帝把這種本能收回去,學習做一個「忘記」的人,然後,走向一個「很多事不記得就會很快樂」的人生。

不過我跟你保證,忘記老闆交代的事,而且才過兩天,那絕不會使你的人生快樂,至少你在公司的三分之一人生,不會快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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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貝斯特顏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