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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不應該這麼敗家的,但因為意外得到一筆獎金,加上想著這顆定焦鏡很久了,以及陳先生的鼓勵與支持,所以經過一週的忙碌後,快樂的星期五晚上,就去把它帶回來了。

盒子外觀。沒記錯的話,DC象徵只能在APS-C系統上使用(因為這樣所以還不算太貴?!),而EX代表SIGMA的高級鏡,有一定的品質保證(高級鏡不認真練,還是連小dc都比不上的啦,所以關鍵永遠都是在鏡頭後面的那個人)


比TOKINA有誠意多了,還有一個鏡頭套,不錯。


噹噹,東西就是長這樣啦!遮光罩蠻有質感的。

這顆鏡頭在網路上評價不錯,到手的這兩天,我也拿來試拍了幾張。

這是八里的渡船頭,這次記得帶腳架了。


老公隨手拿來亂玩,就拍出好幾道星芒耶!哇嗚,果然是比我有天份啊!


隔天拍可愛的顏小妹,叫她裝可愛一下。(她目前會的第一招裝可愛,就是把雙手托在臉頰下巴處,效果還不錯)


媽媽說開動前,先拍一下海鮮,試一下大光圈的魅力。


下午帶爸媽去桃園走走,在大黑松小兩口的「愛情故事館」裡也試拍了幾張,我真的喜歡它的色彩表現啊!



晚上問陳先生我這次可以撐多久呢?(關於對攝影的熱情)

他竟然給我回答:「如果不是我幫著妳,我看一天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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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會不會太不給老婆面子啊?嗚嗚。花了這麼多錢,至少也要三天啊!

啊,不是啦,我的意思是說,學習攝影這條路雖漫長,不過好像蠻有趣的。雖然陳先生少玩少拍,不過我想去哪裡拍照他都陪著我帶我去,我想上課或買書他也全力支持。我本來就很喜歡看風景照,那如果是自己拍出來的,跟著老公一起在美麗的地方拍下的,一定更有意義,順便增進兩小口感情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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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貝斯特顏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