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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次陪著陳先生南下,他去當他的裁判,跟著哥兒們敘舊、打球、比賽。我呢,抱著我的筆電,紮紮實實乖巧認份的窩在下榻的旅館,敲著鍵盤寫作業。

最近我一直在觀察我自己,我到底是一個急性子的人,還是一個拖拖拉拉,要看到黃河才會死心的人?我沒什麼耐性,遇到想處理的事我總想第一時間趕快解決它;提到要出國,我一定想要做出完整的功課,盡量排出完美的路線。沒耐心等待、更沒耐心要穿越重重人群才能走到一百公尺之外的地方,如果我很急,再加上對方講話慢吞吞,我常常都得壓下尖叫聲:「你趕快給我反應過來!」。但是,在工作上我好像又不是每件事都這麼急驚風。老闆最氣我的一點,就是我很多事都給它慢慢來。是啊,可以用三天奮戰完的事,為什麼要花到三個禮拜去細燉慢熬?這樣真的品質有比較好嗎?(就算有比較好好了,但 C/P值也太低了吧,我永遠沒辦法跟老闆這麼熱愛工作啊)

這就是我跟老闆需要一再摩合的地方,她細心精緻,提早做完,一修三修四修五修都不奇怪。我總是拼在最後一刻,累的要死但在讚嘆自己是天才的幻想中,把東西交了出去。若是每一次這樣的趕進度意外獲得好評,就更加深我莫名其妙的「自我感覺良好」:「反正我這麼聰明,為什麼三天可以做完的事,需要花到三個禮拜?」(記得那次用一天時間趕快一個評鑑,沒辦法啊我不是在拖,已經確定不交了前一天接到上級傳真催件,只好隨便整理就送。結果,很狗屎運的得了優等,為此,老闆還不高興我的東西品質不好,因為老闆覺得這會讓我養成習慣。我當時心中的os就是:「我就是有這麼好的運氣啊,運氣好不是我的錯啊!」

沒錯,這就是我在職場上的白目。

好啦,重點拉回來。因為九月份就知道的一個專案,因為我的抗拒(幹嘛做啊,這不是業務範圍裡應該要忙碌的事),使得十月份才開始這件事的規劃。再因為我的不想面對,所以我一直沒把它排進行事曆,好好正視它像一塊潮濕的爛抹布已經開始在我心底發霉。反正,終於要交作業了。十二月的專案,至少要給老闆兩個禮拜,讓她可以一改三改四改五改。所以,這就是我為什麼得捧著電腦,沒去找皎子沒去拍照,就一整天十幾個小時,雙手伏在鍵盤上,努力的把頁數往20頁的上限前進。(但是,即使迫在眉睫,我還是沒乖乖臣服,因為我花了四小時去比較俄羅斯旅遊的行程與看人家的部落格、花兩小時打了一下電動、最後,再花兩小時跟皎子聊天,分享彼此在工作上鬱悶的心情)

所以,我從早上九點吃完旅館早餐,到晚上八點陳先生回來接我去吃飯,十一個小時內,我沒有看電視、沒有看日劇、沒有睡覺,捲曲在應該沒幾坪的房間裡,無聲的進行我的阿宅之旅。推一句敗犬女王中的盧卡斯口頭禪:「那又怎樣?!」是啊,就算我在11 個小時裡只花了3小時寫作業,但那又怎樣,我還是把進度推到85%了。所以,我繼續當一個不見棺材不掉淚的白目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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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貝斯特顏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